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现场。周钢 摄
各地“拼开工”,全力以赴冲刺开门红
兔年开工第一周,最忙的地方可能要数全国各地的施工现场了。为实现一季度经济“开门红”,各地加足马力。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近日,河南、陕西、云南等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吹响加速建设的“集结号”。
1月28日,春节假期后首日,河南省就迎来第七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活动,数千个项目集中签约、开工、投产,其中,仅开工项目就达1271个,总投资1.6万亿元。
同日,陕西省第一季度795个重点项目开工,总投资5646亿元,年度投资2285亿元;云南省举行了2023年一季度重大产业项目调度暨开工推进会,今年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675个,总投资19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64亿元。
在河北雄安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到雄安新区的“轨道交通大动脉”建设正加紧进行。1月28日,雄安新区举行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开工项目共43个,总投资416亿元。
1月31日,武汉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举行,共有305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参与集中开工,总投资3020亿元,涵盖了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
“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各个动力或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消费投资。而在投资领域,相关项目的开工建设问题尤为重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向中新财经记者表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行动都较为迅速,纷纷启动相关投资项目,这也体现了地方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决心。”赵锡军认为,只要这种行动能够持续,不断取得成效,对今年经济的总体恢复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多地定下年度投资“目标”,新基建成重点
多地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同时,部分省市还公布了2023年全年重点项目投资情况。
如,广东今年将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530个,总投资约8.4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福建确定2023年度省重点项目1580个,总投资4.09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80亿元。
从近期各地集中开工项目以及披露的年度重大项目清单看,5G、特高压、城际高速公路、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成为投资重点之一。
除了公布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多地也针对2023年投资设定了“小目标”。
GDP总量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的广东,近日明确了“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基础设施投资和工业投资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目标。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阮青1月2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综合考虑重大项目安排及资金要素等保障,将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设定为增长5%左右,总规模将迈上1万亿元的新台阶。
被称为“最强地级市”的苏州,2023年也将目标设定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综合室副主任杜月认为,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有利于从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和扩大当期需求两个方面共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真金白银”安排上,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推进重要投资项目的落地落实,发挥有效投资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需要“真金白银”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国家层面,春节前后将集中下达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国家发改委还提到,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继续用足用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的经验做法,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等资金,强化要素保障。
争取资金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各地也在行动。
广东省发改委主任艾学峰近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将积极推动一批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盘子,争取国家政策资金用地等支持,力争今年国家基于广东专项债额度超过去年。
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中提到,用好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专项债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基础设施REITs等扩大投资政策和工具,加快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在赵锡军看来,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间,除了设计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外,真正操作时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资金安排。“只有资金到位,项目才能顺利开展,形成有效的实物工作量。”
“因此,项目开始实施的时候,保证项目资金能够持续不断地供应,是地方政府和项目实施者一个很重要的工作。”赵锡军称,就目前来看,在资金安排上,中央和各相关部门有各种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也会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等,确定相关资金的供应方案和相应的一些安排。
近期,多地披露2023年预算报告。数据显示,多地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限额相比2022年有所增加。如,河北省预算报告显示,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为1286亿,相比去年增长73.8%。
赵锡军表示:“在当下,一个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债券,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目前各地对于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筹措资金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均非常重视。”(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盈彩网app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