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新冠后心理问题?山东省卫健委印发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的特色优势,改善新冠病毒感染后人群易出现的情志、心理问题,1月10日,山东省卫健委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其全文如下。
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中西医结合身心调适方案
针对非重点人群的早期新冠病毒感染者,轻、中、重型病例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中推荐的中成药或中药协定方进行治疗,重型及危重型病例出现精神心理病变时可联合急诊、重症医学科及精神心理科医师会诊。轻、中度病例出现身心病症时,在中医整体观念指导下,根据情志病的标本缓急,选择方药穴位心理治疗,身心共调。
一、中医调适方案
(一)方药调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2022优化第二版)》及《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阶段中西医结合医疗救治工作手册》协定方基础上,推荐辨证加选药物,口服和熏鼻并用。
1.焦虑恐惧,胆小梦惊,紧张自汗,辨证加选防风10g、贯众9g、茯神21g、制百合15g、制远志9g、北沙参15g、五味子6g。
2.情绪低落,忧思叹息,气短乏力,咽喉不爽,辨证加选柴胡6g、郁金15g、姜半夏9g、厚朴6g、紫苏12g、茯神24g、制远志15g、薄荷9g。
3.失眠心烦,梦多惊悸,头眩呕恶,食少痰多,辨证加选清半夏9g、陈皮9g、茯苓15g、枳实9g、竹茹9g、黄连3g、制远志9g、柏子仁15g。
4.入睡困难,心烦咽干,心悸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潮热盗汗,辨证加选黄连9g、黄芩12g、白芍15g、阿胶9g、鸡子黄2枚。
5.夜间难寐,昼日神倦,纳食减少,心下痞满,神情恍惚,辨证加选清半夏9g、秫米30g、茯神24g、柏子仁18g、神曲12g。
6.疫邪劳复,心神不安者,疫邪已退,脉证俱平,梳洗沐浴,多言妄动,发热,前证复起,脉不沉实。辨证选方茯神24g、酸枣仁15g、当归9g、制远志9g、桔梗21g、白芍9g、生地黄15g、陈皮15g、龙眼肉9g、甘草6g。
7.养神定志颗粒。在新冠病毒感染中医临证中,根据疾病阶段疫病与情志病症的标本缓急,辨证选用养神定志颗粒方药,形志共调,防治康一体,既可以有效缓解患者的焦虑、恐惧、紧张、失眠等情志异常,又能减轻瘟疫外感兼以清利头目症状,达到躯体与心理、生理同步康复之目的。
功能主治:补益肝胆,坚志助勇,兼以清利头目之效。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程中,或对某种事物或特殊环境应激过度,产生异常强烈的焦虑、恐怖、回避、不寐。症见畏恐易惊,紧张自汗,睡眠不宁,多梦,冲动易怒,手足欠温,头目不利等证候者。
用法用量:餐后温水冲服。4-14岁,一次1袋;14-18岁,一次2袋,一日2次;18岁以上成人,一次4-5袋,一日2次;或遵医嘱。
(二)针灸外治。
1.针灸
虚证用补法,实证用泻法。
(1)惊证应急。针刺,泻水沟、内关、神门、少商;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焦虑恐惧。针刺,泻内关、合谷、行间、风池穴,补神门、肾俞、太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3)疫后头痛。针刺,泻风池、风府、列缺、支沟、太冲;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风池、太阳穴;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4)疫后神倦乏力。针刺,补中脘、下脘、气海、关元,太溪、足三里;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神阙、足三里;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5)疫后胸闷憋气。针刺,泻内关、太冲、神门、膻中穴、膈俞穴、补足三里穴、中府穴;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艾灸,膏肓、肺俞;每次40分钟,隔日一次。
(6)疫后失眠。针刺,平补平泻神门、内关、百会、四神聪;留针30分钟,每日一次。
2.耳穴压豆
(1)焦虑恐惧。取穴心、肾、脑、神门、皮质下、肝;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3次。
(2)孤独抑郁。取穴心、交感、皮质下、神门、肝、脾、肾;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3)疫后头痛。取穴枕、膀胱、肾、神门、交感、皮质下、头痛1穴;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4)疫后神倦乏力。取穴肝、脾、肺、三焦、内分泌;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5)疫后胸闷憋气。取穴心、肺、肝、肾、神门、胸椎、交感;每次按压3分钟,每日5次。
(6)疫后失眠。取穴神门、心、脾、肾、皮质下、枕、交感、内分泌、神经衰弱点;每天自行按压2~3次,每次每穴30秒。
上述治疗隔日进行1次,5次为1个疗程。
3.香薰。紫苏叶、贯众、艾叶、款冬花各60克,煎汤薰蒸或香囊佩戴。
二、心理调适方案
积极沟通,增强信心,坚定意志;支持引导为主;配合情志疏导,语言劝说,释疑解惑,澄心静默,暗示从欲,移精变气;八段锦,太极拳,志意调适音乐疗法,劳逸结合;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1.呼吸调节法
当出现不良情绪时,闭上眼睛,深吸气,然后把气慢慢呼出来;再深呼气……如此持续几个循环,呼吸会变得平稳,人也平静下来。
2.转移法
将注意力从消极情绪的事情上转移开,去看看书,听听音乐等,或者想想曾经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就会积极起来。
3.拍手法
手掌心相对,简单的拍来拍去,却是有名的“声纳气功”。通过疏通经络,震荡脉气,加强血液循环,从而提高人体免疫功能。
4.正念冥想
有意识地将注意力投注于当前内在或外部的体验上,并不加评判地接受自我调节的方法,让身心放松。
如抑郁、焦虑等不适情绪持续存在,不要沮丧,及时向心理热线及专业医生寻求帮助。
三、西医调适方案
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意识障碍(谵妄)、失眠、精神病性症状、情绪症状和行为紊乱等精神症状,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镇静催眠药、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等对症治疗。
1.伴发焦虑、失眠症状时,劳拉西泮、奥沙西泮、艾司唑仑、咪达唑仑和阿普唑仑等苯二氮 类镇静安眠药作为首选。
2.急性创伤经历的患者建议选用具有抗组胺作用的抗抑郁药(如多塞平6-12mg)或抗精神病药(如喹硫平6-12mg)镇静催眠。
3.呼吸抑制患者伴发的入睡困难、夜间易醒或早醒,首选佐匹克隆和右佐匹克隆等抗焦虑和致肌肉松弛作用弱的非苯二氮类药物。
4.抑郁情绪严重者可出现强烈的自杀企图和行为,要及时给予抗抑郁药治疗。伴有明显焦虑、失眠,早期可联合苯二氮类药物;伴有明显迟滞、缺乏动力的患者,可选择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伴有失眠的患者,可选择曲唑酮或米氮平晚上服用。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