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贵州天柱:打造美丽家园升级版******
近日,记者在贵州省天柱县蓝田镇东风村看到,村民们在为400亩羊肚菌基地扎棚、撒菌种、铺营养袋,一派繁忙景象。
“我在羊肚菌基地负责翻地、搭棚、盖膜、撒种等技术调度和管理,工资加奖金一年收入6万元。在家门口就业,上下班也就几分钟路程,收入高,开销少,还能照顾孩子。”在羊肚菌基地当管理员的张泽英说。
近年来,天柱县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推动产业发展,抓实乡村治理,把渡马镇共和村、蓝田镇东风村、坌处镇三门塘村等8个试点村打造成为美丽乡村“升级版”。
2022年,东风村乡村振兴服务站把“稻+羊肚菌”轮作作为主导产业,村里投入200万元与龙头企业贵州发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种植羊肚菌435亩,村里负责土地流转、投入资金,公司负责种植、回收、加工、销售,预计利润50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收入将增收100万元,解决就业300余人。
东风村坪寨片寨脚组村民张泽英成为“稻+羊肚菌”轮作中获得就业稳定增收人员之一。
受益于乡村振兴服务站发展产业的不只是东风村。天柱县渡马镇共和村甘溪300亩菊花盛开,坌处镇三门塘村“合约食堂+旅游”入股村民喜分红,凤城街道南康村500亩西瓜、南瓜、洋荷享誉县内外,远口发豆腐产业园于2022年底投产使用。
“我在菊花基地起垄、移栽、施肥、除草、采摘,一年收入6000多元,在家也不愁没活干……”长期在菊花基地干活的村民吴桃柳说,菊花烘干、包装也少不了她。
天柱设立村级乡村振兴服务站,布局“一村一品”试点产业,开展以党组织联经济组织、经济组织联特色产业、特色产业联家庭经济、家庭经济联保险金融,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户增收的“四联双增”工作;“人才下沉”开展产业技术服务60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000余个。同时,投资850万元,建设“稻+油菜”、功夫菊、羊肚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10个,带动发展烤烟、油茶、辣椒、黄豆等产业种植近3000亩。各试点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3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2400多个,为8个试点村群众带来就业和增收。
此外,石洞镇槐寨村开展“庭院美化”“庭院绿化”,改造房屋立面、人行步道、庭院、观光步道,建设污水处理池及管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本报记者 王新伟 吴秉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