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甘肃非遗人备货“全球年货节” 万余非遗产品线上展出******
中新网兰州1月6日电 (闫姣 卢艺文)刺绣、瓷器、陶艺、剪纸……6日起,甘肃40余家非遗工坊的100多个品类、2000余件非遗产品,将通过2023年“GO DAY 欢乐年货节”活动,与全球用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线上见面。
图为“GO?DAY?欢乐年货节”的甘肃非遗产品。 甘肃省非遗保护中心供图图为参加此次“GO?DAY?欢乐年货节”的甘肃刺绣产品。 甘肃省非遗保护中心供图“GO DAY 欢乐年货节”是在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国际及港澳台处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建精干工作团队,积极组织该省非遗工坊参加的春节期间海外线上销售平台,备货10000余件非遗产品供全球伙伴挑选。
截至目前,活动组织方已安排完成线上平台的店铺装修、产品甄选、上架铺货、跨境物流对接等工作,助力甘肃非遗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大力拓展境外市场、引流买家资源、链接全球商机。
此次活动将借助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与蓝色光标集团、美国Meta集团合作的国际网络购物平台,把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审美的洮砚,乡村生活中常见刺绣化身为七彩丹霞的文创书签,用麻线编织、耐磨透气的雅路人麻鞋,以及庆阳香包刺绣的乖萌兔子等数千件非遗作品呈现给更多海外用户,让其在浓郁的春节氛围中感受甘肃丰富多彩、极具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成县夏家黄酒酿造技艺传承人夏亚辉顺应电商潮流,将非遗产品搬到线上,收益相比之前提高30%以上。夏亚辉介绍说,线上销售是一种全新模式,大家都在不断探索,希望能够将非遗传统技艺转型,适应时代潮流。”
甘肃洮河砚文化艺术传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卢广成说,“作为非遗传承人,我需要考虑的是怎样把父辈传承给我的手艺传下来,并让家乡洮砚能发扬光大。积极参加各种各类购物节、展示展销,就是非遗产品扩大影响力最显著的途径之一,‘GO DAY 欢乐年货节’上线的洮砚是我们精选出美观大方又简洁的作品,希望通过这次尝试,能够使这种具中国传统审美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被这个世界喜爱。”(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